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园网新闻稿件发布规范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宣传的主阵地、主旋律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限及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拟发布于校园网的新闻稿件,须先经本单位(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审核,党政负责人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经审查无误后,自行发布在校园动态(http://web20.gdupt.edu.cn/gduptnews/admin.php)。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选择其中新闻价值比较高的稿件审核后发布于校园网首页“学校新闻”栏目。
(二)由各单位(部门)承办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牵头单位不明确的则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指定;校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的,由宣传报道组负责撰写稿件。
(三)为维护校园网首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选择学校的重要工作或者在校内外值得推广的成功经验等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通稿,在“学校新闻”栏目进行报道。各单位(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在“校园动态”栏目发布。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至校园网的前一至三篇报道。
(四)以下几类稿件原则上不予以发布:二级单位(部门)下设机构组织活动的稿件、二级单位(部门)在学校组织活动中获奖的稿件、二级单位(部门)开展的具有相同属性的活动且已在校园网上发布过三篇以上的稿件。
(五)单位(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有学校领导出席并作主要讲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报道。报道校领导讲话,其中讲话内容报道不得超过500字,领导讲话稿经请示其本人同意后,可在校园网相关新闻后全文链接。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的时效性
(一)校级重大或重要新闻,应当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自行发布于校园动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编发。
(二)二级单位(部门)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在校外发生的新闻为活动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自行发布于校园动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编发。
(三)在工作日,下午5点之前收到的稿件当天审核发布,下午5点之后发来的稿件次日审核发布。在非工作日,原则上只审核发布学校重大、重要新闻稿件,其他稿件一般在正常工作日处理。
(四)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编发新闻稿,原则上一个工作日编发两轮,上午、下午各一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 校园网新闻的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是学校新闻工作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单位(部门)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发布。
(二)为提高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将分期统计并公布各单位(部门)登载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单位(部门)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
(二)导语应尽量简明扼要,新闻中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应在导语(第一段)中予以概括、体现,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三)鉴于网络宣传的开放性,新闻叙述应采用第三人称,行文中忌用“我院”、“我中心”、“我处”等指代关系含混的字词。上述指代关系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对应改为“我校”、“我校××学院(部、处)”,后面可使用简称“该院”、“该(部、处)”。
(四)鉴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五)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六)投稿时,请在新闻正文最后一句话末尾写上稿件撰稿单位、撰稿作者及单位审核领导,如有图片,请注明图片作者姓名。
(七)应规范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多个校级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涉及多位领导的排序一定要准确。
(八)新闻稿涉及的讲话如需分点,一般不用“一、二、三、……”,要用“一是;二是;三是……”或“一要;二要;三要……”。
(九)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不加感想与评论。如有必要,可适当夹叙夹议。
(十)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不得插在word文档中)。新闻照片要求新闻要素清晰、人物形象好、质量较高、色彩纯正、曝光适度,图片宽度为500像素(高度按比例缩小),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除了学校重大活动之外,一般新闻原则上放置1-3张新闻图片。
(十一)来稿务求准确、及时、生动,力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提倡“短、实、新、深、活”的撰写文风,尤其是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应核实准确。
(十二)一般情况下,要求消息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重大新闻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对各单位(部门)撰写的反映一线师生感人事迹的典型通讯报道,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第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授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石化院党〔2015〕34号)
资料来源: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第一条 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限及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拟发布于校园网的新闻稿件,须先经本单位(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审核,党政负责人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经审查无误后,自行发布在校园动态(http://web20.gdupt.edu.cn/gduptnews/admin.php)。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选择其中新闻价值比较高的稿件审核后发布于校园网首页“学校新闻”栏目。
(二)由各单位(部门)承办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牵头单位不明确的则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指定;校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的,由宣传报道组负责撰写稿件。
(三)为维护校园网首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原则上选择学校的重要工作或者在校内外值得推广的成功经验等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通稿,在“学校新闻”栏目进行报道。各单位(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在“校园动态”栏目发布。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至校园网的前一至三篇报道。
(四)以下几类稿件原则上不予以发布:二级单位(部门)下设机构组织活动的稿件、二级单位(部门)在学校组织活动中获奖的稿件、二级单位(部门)开展的具有相同属性的活动且已在校园网上发布过三篇以上的稿件。
(五)单位(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有学校领导出席并作主要讲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报道。报道校领导讲话,其中讲话内容报道不得超过500字,领导讲话稿经请示其本人同意后,可在校园网相关新闻后全文链接。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的时效性
(一)校级重大或重要新闻,应当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自行发布于校园动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编发。
(二)二级单位(部门)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在校外发生的新闻为活动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自行发布于校园动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编发。
(三)在工作日,下午5点之前收到的稿件当天审核发布,下午5点之后发来的稿件次日审核发布。在非工作日,原则上只审核发布学校重大、重要新闻稿件,其他稿件一般在正常工作日处理。
(四)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编发新闻稿,原则上一个工作日编发两轮,上午、下午各一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 校园网新闻的管理
(一)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是学校新闻工作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各单位(部门)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发布。
(二)为提高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将分期统计并公布各单位(部门)登载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单位(部门)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
第四条 新闻稿件的规范要求
(一)网络新闻的标题一般只用一行式主标题,采用实题,尽量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要完整、生动、精练、能够体现新闻主旨,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新闻正文字体:宋体18磅,2倍行距;图片宽度600,图注文字楷体18磅,2倍行距。(二)导语应尽量简明扼要,新闻中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应在导语(第一段)中予以概括、体现,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三)鉴于网络宣传的开放性,新闻叙述应采用第三人称,行文中忌用“我院”、“我中心”、“我处”等指代关系含混的字词。上述指代关系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对应改为“我校”、“我校××学院(部、处)”,后面可使用简称“该院”、“该(部、处)”。
(四)鉴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五)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六)投稿时,请在新闻正文最后一句话末尾写上稿件撰稿单位、撰稿作者及单位审核领导,如有图片,请注明图片作者姓名。
(七)应规范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多个校级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涉及多位领导的排序一定要准确。
(八)新闻稿涉及的讲话如需分点,一般不用“一、二、三、……”,要用“一是;二是;三是……”或“一要;二要;三要……”。
(九)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不加感想与评论。如有必要,可适当夹叙夹议。
(十)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不得插在word文档中)。新闻照片要求新闻要素清晰、人物形象好、质量较高、色彩纯正、曝光适度,图片宽度为500像素(高度按比例缩小),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除了学校重大活动之外,一般新闻原则上放置1-3张新闻图片。
(十一)来稿务求准确、及时、生动,力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提倡“短、实、新、深、活”的撰写文风,尤其是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应核实准确。
(十二)一般情况下,要求消息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重大新闻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对各单位(部门)撰写的反映一线师生感人事迹的典型通讯报道,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第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授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石化院党〔2015〕34号)
资料来源: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