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设计、网站内容维护规范
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设计规范
第六条 二级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北京学校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机关部处的二级网站的设计风格须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学部(院、系、所)等学术科研机构二级网站的风格可根据各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第七条 二级网站美工设计需参照《北京师范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第八条 二级网站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使用。网站整体结构要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方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网站内容规范
第九条 二级网站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禁止发布非法信息、不健康信息。第十条 各单位须建立二级网站的内容更新机制,保证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第十一条 机关部处等职能部门的二级网站栏目原则上须包含部门概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二条 学部(院、系、所)等学术科研机构二级网站的栏目原则上须包含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新闻动态、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三条 二级网站需在相关链接中加入北京师范大学中、英文主页链接。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重视英文版网站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对外宣传学校形象的意识,每学期至少维护、更新一次。
第十五条 不得在二级网站中私自设置 BBS 、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需开设留言版功能,必须在申请时声明,并明确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留言内容,若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删除,并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不得在二级网站中随意设置网络链接,如网络广告、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学校网络。
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二级网站的开发应符合W3C(万维网联盟,英文全称: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制定的最新国际标准,能够兼容目前通用的各类浏览器,并适应多终端设备的访问。第十八条 二级网站开发语言推荐使用PHP/JSP,数据库管理推荐使用MySQL,服务器操作系统推荐使用Linux,Web服务推荐使用Apache。
第十九条 二级网站页面推荐使用1024*768以上的分辨率,网页编码推荐使用UTF-8,中文字体建议使用宋体或黑体,英文字体建议使用Arial或Verdana。
第二十条 二级网站对图片、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使用要适量,按需进行合理的压缩处理。
内容节选自: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师校发〔2014〕12号)
拓展资料:
北京师范大学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指南
北京师范大学已经建设成以网站集群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网站建设架构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学校中英文主页,机关部处主页95%以上,以及院系系所主页70%以上均使用学校网站群平台,网站群平台由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统一维护,用户不用考虑软硬件资源和网络安全问题。建议各单位网站开发基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站集群技术架构开发实施。
北京师范大学二级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