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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校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提升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定制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网站是指学校及校内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室、群众团体、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部门建设的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网站由主站、二级网站和其它提供WEB服务的网站构成,主站为河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www.htu.edu.cn),二级网站系校内各单位开通管理的网站。

第三条 河南师范大学网站是学校及各单位发布信息、服务师生和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示学校办学实力与特色、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主站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版面设计、内容规划、信息发布等事项,网络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与保障。二级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建设单位管理维护,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指导协调。

第五条 二级网站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各单位需明确网站主管领导与网站管理员。

网站主管领导与网站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负责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及更新。

(三)制定信息安全处置预案,负责网站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责任。

(四)参加网站管理相关技术培训,具备网站管理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 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的统筹指导、条件支撑、技术咨询、监督评价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各单位网站开通申请,并对ICP(网络内容服务商,英文全称: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备案进行初步审查。

(二)为网站提供基础设施与技术支持。

(三)监督各单位网站的运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站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直至关停。

(四)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不定期对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 网站设计规范

第七条 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学校风格、办学定位及本单位特色。

第八条 网站设计结构要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重视用户体验,标志使用须参照《河南师范大学视觉形象标识系统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学校校名、校徽等各类标识。

第四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九条 网站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禁止发布非法信息、不良信息。

第十条 各单位须建立网站的内容更新机制,保证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第十一条 党群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职能部门的网站栏目原则上须包含单位概况、机构设置、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工作动态、公告通知、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二条 教学科研单位等网站尤其要注意体现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指标内容和本单位办学特色优势,开设的栏目原则上须包含:单位概况(历史沿革、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现任领导、学术学位委员会、联系方式等)、党建思政、师资队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才培养(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以及国际合作办学等)、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研究队伍、研究方向、在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等)、学院资讯(学院新闻、通知公告等)、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合作交流、校友风采等,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三条 二级网站须在合适位置加入河南师范大学主页的中、英文链接。其它提供WEB服务的网站根据业务需要设计对应栏目。

第十四条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网站不得私自设置 BBS 、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需开设留言版功能,必须在申请时声明,并明确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留言内容,若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删除,并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不得在网站中违规设置网络链接,如网络广告、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学校网络。

第五章 网站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 网站的开发应符合W3C(万维网联盟,英文全称: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制定的最新国际标准,能够兼容目前主流浏览器,并适应多终端设备的访问。

第十七条 网站页面推荐使用1366x768以上的分辨率,网页编码推荐使用utf-8,中文字体建议使用微软雅黑、宋体,英文字体建议使用Arial

第十八条 网站对图片、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使用要适量,按需进行合理的压缩处理,大容量视频建议采用站外链接方式发布。

第六章 网站开通管理

第十九条 网站登记备案手续、内容审核、发布服务申请由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负责审批,网站管理员需培训合格后方可管理网站。

第七章 网站维护管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网站原则上要加入学校统一的站群系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开通网站。网络中心负责站群系统的技术维护。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负责各自网站的内容发布与维护,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准确、更新及时。

第二十二条 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对网站的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对于信息内容陈旧、长期不维护更新,页面制作粗糙、有损学校形象或校园网整体风格的网站,学校有权中止该网站的发布。

第八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四条 网站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杜绝发布涉密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及不良信息。

第二十五条 网站的建设单位要对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发布员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账户权限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定期做好网站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需建立网站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上报。

第二十八条 如果网站存在安全问题,学校有权关停该网站。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57日印发



内容节选自: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师大党文〔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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