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站群子站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学校统一开展站群系统管理后台升级工作,根据《天津师范大学网站及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点》的要求,申请单位在使用站群系统子站过程中务必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站群系统子站开通后,依据“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单位负责管理子站的正常运行并确保子站安全。单位应对自己维护的子站点数据作周期性异机备份,以防信息丢失。敏感时期,应做到24小时专人值守或根据相关要求关闭服务。
2、申请单位子站信息内容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领导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信息内容安全关,妥善保管好子站维护的账号和密码,子站领导责任人为子站的第一安全负责人。
3、学校对站群系统子站开通期间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安全警告,如连续发生两次安全事故则取消提供子站服务并对使用单位进行清退。
4、子站的技术责任人发生变更,必须更换账号和密码,子站内容应当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最少要每周进行一次更新或维护,并保证所用计算机安全可靠,使用站群系统子站时,上传文件前需进行病毒、木马查杀工作。
5、站群系统子站开通期间,需指定固定管理员使用固定计算机定期对子站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安全加固,并保证所用计算机安全可靠,以免对学校其他服务器造成影响。
附件:
1. 天津师范大学站群网站开通承诺书
2. 天津师范大学站群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网络信息处